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09-01 08:30:20
采购项目编号:
441481-201708-506001-001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预算金额:
11,325,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伟君
项目经办人:陈远龙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兴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1708-506001-0010
三、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综治信息化系统移动终端合约套餐流量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325,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加快梅州市综治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安全推广工作,根据广东省委政法委粤政电〔2017〕117号文精神,结合梅州山区实际需求,在满足粤政电〔2017〕117号文对综治信息化系统移动终端及通信服务基本配置要求的前提下,选取一家电信运营商提供兴宁市综治信息化系统移动终端合约套餐流量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7年6月30日通过了兴宁市财政局和财梅州市政局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审批,现已经经过了两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但是两次的采购结果都以失败告终。第一次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于2017年7月19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了采购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只有一家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参加了本项目的报名,由于报名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采购失败。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于2017年7月28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了采购公告,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共有两家供应商参加了本项目的报名(分别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缴纳磋商保证金和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采购失败。 2、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中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8令》四十三条中的“(一)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为了本项目能够尽快的完成,现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梅州市彬芳南路电信枢纽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林 峰 工作单位:广东省梅州监狱 职称:高级会计师 专家2:姓名:胡文俊 工作单位:梅州农业学校 职称:高级讲师 专家3:姓名:林燕宝 工作单位:梅州市慢性病防治院 职称:高级会计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01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0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远龙 | 联系电话:0753-233055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坚 | 联系电话:0753-318693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 |
联系人:匡政 | 联系电话:13928839223 |
传真:020-87251207 | 邮编:510500 |
(三)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兴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205国道公安指挥中心九楼 |
联系人:李岱俊 | 联系电话:0753-3186938 |
传真:0753-3186938 | 邮编:514500 |
(四)财政部门:兴宁市财政局 | 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 |
联系人:林主任 | 联系电话:0753-3263280 |
发布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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